时间:1932年1月12日
地点:青岛市中山路、太平路
基本过程:
1932年1月9日,国民党青岛特别市党部机关报《民国日报》刊载了一篇题为《韩国不亡,义士李霍索炸日天皇未遂》的新闻报道,介绍朝鲜爱国义士李霍索谋炸日本天皇未遂,杀身成仁的始末。同日,日本驻青总领事馆向青岛市政府提出抗议。为避免外交纠纷,青岛市政府当即与民国日报社商谈,要求报社“以国难当前”接受日方的要求。民国日报社表示同意。次日恰逢星期六,青岛市政府先征得国民党青岛市党部同意后,派代表前往日本总领事馆,表示已同意接受日方所提条件。1月11日晚,日本领事川越茂在与青岛市长会晤时,提出了新的条件,即市长道歉,《民国日报》停刊。面对日方咄咄逼人的态势,青岛市政府犹豫不决,双方约定“次日再谋正式解决”。
1月12日上午9时10分,两名日本浪人径直闯进民国日报社发行处,先是鸣枪示威,后一人持枪把守房门,另一人将数瓶油弹投向火炉。随着爆炸声,烟火四起,发行处地板、木窗顿时燃烧起来。岗警闻声赶来,日本人开枪拒捕,然后一边放枪,一边退至湖北路日本居留民团内。由于工作人员的奋力扑救和消防队员及时赶到,报社的大火才被扑灭。
15时左右,日侨千余人聚集湖北路日本居留民团举行大会。气焰嚣张,打出“打到青岛市党部”、“打到民国日报”、“永久不许市党部在青岛挂牌办公”、“永不许《民国日报》在青岛出版”等标语。会后,日本浪人、侨民及日本学生兵分数路,分别前往青岛市区各处闹事。18时,上千名日本侨民手持刀枪、棍棒、铁器,由日本居留民团出发上街示威游行,沿路狂喊口号。20时40分,约800名配备武器的日侨义勇军与游行队伍汇合后,蜂拥至民国日报社,砸毁办公设备及用具,捣毁民国日报社后,又涌向前海沿国民党青岛市党部,将楼内所有门窗、办公设备及一切公、私物品全部砸毁,然后放火烧楼,大楼几乎化为灰烬。24时,日本海军陆战队600人武装登陆,支持日人暴行。
此次事件,民国日报社被捣毁,国民党市党部被焚毁,损失达60余万元。民国日报停刊,市党部转入地下秘密活动,日本在青势力更加嚣张。
处置措施:
1.迅速报告。日本总领事馆对《民国日报》的报道提出抗议后,青岛市政府迅速向山东省政府、北平绥靖公署、南京中央行政院、外交部、内政部汇报,说明日方要求,中方交涉思路,寻求指示和支持。日侨捣毁民国日报社、火烧市党部后,青岛市政府又迅速报告,说明真相,同时要求中央明示处理意见。
2.避免发生冲突,避免伤人。矛盾激化后,青岛市政府遵照中央不与日本发生冲突的训令,“镇静驻扎”,隐忍以求。命令警察严密监视日本领事馆及侨民动向,及时撤退市党部和民国日报社的人员,并派出警察予以保护,防止受到日本人的攻击。尽管民国日报社被捣毁,市党部被烧毁,但毕竟没有发生人员伤亡。日本海军陆战队登陆后,青岛市政府严令警察没有命令不得擅自开枪,避免与日本军队发生正面冲突,避免为日本攻占青岛提供借口。
3.对日交涉。1月13日,青岛市政府就日侨暴行以及日本海军登陆向日本领事馆提出交涉。经过与日本总领事磋商,将该案分为两段办理,避免事态扩大。
4.清查中方损失情况,编列物品损失清册,向日方索赔。国民党青岛市党部还向日本总领事馆提出严重抗议,提出4项要求:(1)日本领事馆向青岛市政府道歉;(2)从速缉捕凶手,并严加惩办;(3)所有损失如数赔偿;(4)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。
教训启示:
1.“攘外必先安内”政策导致事件处置被动。日侨在青岛暴动之日,正是蒋介石在国内“剿共”,推行“攘外必先安内”的错误政策,对日实行妥协退让的外交方针之时。这一政策使青岛市政府对日交涉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。对日强硬,则可能引起战端;对日妥协,则日本步步紧逼,欲息事宁人而不可得,尤其是在日本笃定在青岛滋事寻衅的情况下更是如此。错误的国策是导致青岛此次对外交涉被动退让的根本原因。
2.非常时期涉外舆论的控制和引导很重要。青岛是日侨在华人数最多、最集中的地区之一,日侨在青岛有严密的组织——日本居留民团,并有驻青日本总领事馆为其后盾。在青日侨依仗在华政治特权,为非作歹,成为左右青岛局势的重要力量。九一八事变后,其气焰更加嚣张,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挑衅。国民党青岛市党部对于青岛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并不持肯定态度,但受舆论所驱,偶尔也在其机关报《民国日报》上转载有关日军暴行和抗日活动的新闻,由此引起在青日本人的注意和嫉恨。1931年,《民国日报》因登载日本皇室事件曾遭到日本总领事馆的抗议。本次登载刺杀日本天皇的新闻终成为日侨发难的借口,这里固然有日本强词夺理、干预舆论的无理之举动,但也说明在非常时期应注意舆论的控制和引导,尽量减少对形势的负面作用,否则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。
3.外交无小事,应有充分的预案。纵观此案的处置,青岛市政府只能就事论事,走一步算一步,没有统筹规划。反观日本,每一要着都是步步为营,深谋远虑,逼迫青岛市政府步步退让。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,中日关系急剧恶化,按常理,对日侨问题应该高度重视,处置日侨事件也应有一套成熟的预案,但从青岛市政府在该案中的处置来看,几乎见不到相应的预案。在日本总领事馆和日本侨民步步进逼前,青岛市政府除了能临时调动警察维持秩序、转移人员之外,几乎没有什么作为。事后,青岛市长沈鸿烈自请处分,理由是该案“虽缘日侨强暴,借题寻衅,亦实鸿烈防范未周所致”,防范不周未必不是该事件扩大的重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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